竹北市公所公用事業課108年徵求臨時人員1名,僱用條件如下,意者請備履歷自傳,自108年11月29日(星期五)起至108年12月4日(星期三)前(共4日上班日)於每日10:00~17:00間送至竹北市公所公用事業課或掛號寄送以郵戳為憑(地址:30284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:電話03-5515919分機319余小姐)。
竹北市公所公用事業課臨時人員僱用條件:
一、 性別:不拘
二、 年齡:20歲以上,男須役畢或免服兵役。
三、 教育程度:高中以上畢業(含高中)或具有同等學歷。
四、 個人條件: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、反應靈敏、品格端正無不良紀錄,足以勝任指派之工作。
五、 僱用時間:自108年12月錄取日上班至108年12月31日止(預計)。
六、工作待遇:月薪23,100元(含勞、健保,依勞基法最低基本薪資調整)。
七、工作時間:每日8小時計,超過之部份,以加班計算。
八、從事工作內容:
(1)電腦文書處理:協助民眾登錄路燈報修系統、觀光、停車場、公園維護等工程相關業務主辦人業務文書處理、資料蒐集調查及收發與其他交辦事項。(2)與另一名臨時人員互相代理協助免費公車、公園維護、停車場經營等相關主辦人業務。
(2)上級臨時交辦工作。
※有意者,請備履歷表、最近半年內半身脫帽相片乙張、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文件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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